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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圣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2-24 14:00   访问量:

项目名称:

上海圣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苏环辐审〔20195907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经审核,拟同意上海圣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在我市辖区内异地使用备案。

一、备案放射源信息:核素Co-60,放射源出厂活度:7.4×108Bq,放射源编码:DE06CO010744,放射源标号:O1430

    二、备案有效期:自放射源备案批准之日起至20200531日。该枚放射源在我市的具体作业时间为备案有效期内的连续3天。

三、作业地点及方式:在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黄海路3号陶氏硅氧烷(张家港)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区域内利用放射源进行伽玛射线塔扫描检测作业。

四、该项目应认真落实辐射防护安全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含源装置,对辐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在进行作业时应配备现场安全员,现场安全员应接受与操作人员等同的辐射安全培训。

(三)该枚放射源仅限指定区域内开展野外作业,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

(四)首次作业时,应通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相关信息,作业期间服从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监管。

(五)放射源异地使用作业完成后20日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六)放射源危险物品运输应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放射源在我市期间,不作业时需存放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中。

(八)作业结束后放射源应立即离开我市返回上海圣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上海圣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LUA8X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晓燕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24

许可截止日期:

2020/5/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3205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12/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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