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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听证会人员名单的通告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11-27 10:48   访问量:

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于2020129日(星期三)下午2点,在胥城大厦(姑苏区三香路333号)1楼茉莉厅举行《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听证会经前期征集,现将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企业代表9家:苏州三创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蛟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盛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力达叉车有限公司、苏州中恒通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政工程集团设备物资租赁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二、市民群众代表2名:顾景琦、路琦。

三、监管人员代表4名:张开龙、高旭枫、刘霄秋、刘伟。

特此公告。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27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张翔,联系电话:0512-6523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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