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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11-09 16:59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129下午200

二、听证地点

胥城大厦1楼茉莉厅

三、听证内容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

五、听证参加人组成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具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鼓励公众踊跃报名本次听证参加人不超过16报名人数超过额定人数时,最终听证参加人名单通过遴选方式产生。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于20201120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hang_x@hbj.suzhou.gov.cn)报名参加听证。

2.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听证会将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听证会的相关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听证参加人名单将于20201127日前另行公示。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1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规定的情况说明

附件3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9

联系人:张翔,联系电话:0512-6523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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