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环办字〔2021〕171号)的工作要求,经各市、区对符合纳入基本条件的相关企业梳理上报及我局相关处室征求意见,拟同意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等756家企业纳入《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该名单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现将本次纳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0512-65221697
Email:zfjxzxk@hbj.suzhou.gov.cn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