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260号)、《吴江区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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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年产TFT-LCD显示屏、显示屏材料(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及光电子器件1500万台项目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688号 |
苏州璨宇光电有限公司 |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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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3〕09第0045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2 |
年产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1231万台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808号 |
苏州璨曜光电有限公司 |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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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3〕09第0046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3 |
年产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312万台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828号 |
苏州璨鸿光电有限公司 |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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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3〕09第0047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璨鸿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版
璨曜 环评报告-全本-公示版
璨宇环评报告表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