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260号)、《吴江区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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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wjhbj_jhk@126.com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2203-320567-89-01-210970年产功能性电子薄膜7000万平方米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中鲈工业园后港路纳地金属东面 |
开普洛克(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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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3〕09第0051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2 |
2208-320567-89-03-912847年产电子元器件2.4亿颗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唐家湖大道16号 |
国邦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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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3〕09第0052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