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44号)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12-60905761
邮 箱:wjhbj_jhk@126.com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电子元器件镀膜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苏州市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100号 |
基迈克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景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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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4〕09第0007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2 |
年产智能汽车零部件115万件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来秀路1号 |
苏州洲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恒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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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4〕09第0008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基迈克全套 公示版
1、苏州洲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洲凯苏环建诺[2024]09第0008号
基迈克苏环建诺[2024]09第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