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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6-07 08:58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7379128 0512-57379110

邮箱:szskssthjjhp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同昌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

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555号

昆山同昌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因配套目前汽车市场的需求,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购买部分生产设备进行产线扩建,拟扩建项目年产汽车内饰件120万套(其中“挤出板材内饰件”60万套/年、“六角蜂窝板内饰件”60万套/年),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汽车内饰件270万套。

1.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

2.项目挤出板材内饰件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六角蜂窝板内饰件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造粒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上述废气均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上料、铺网、针刺、起绒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混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及粉碎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纤维混料、上料、铺网、针刺、起绒产生的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雅威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复合包装袋和复合包装膜生产项目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城北望山南路188号 1号、4号、5号、6号、7号房

雅威包装(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雅威包装(昆山)有限公司拟采购新型设备,投资1500万元,在7号房(生产车间)内建设“雅威包装(昆山)有限公司复合包装袋和复合包装膜生产项目”,预计年产复合包装袋2.5亿只和复合包装膜2.5亿只。

1.该项目实施后印刷、复合、固化、擦拭、喷码、制袋废气依托现有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氮氧化物、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2.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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