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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4-19 16:27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通森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0吨新建项目

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7号18幢1楼

苏州通森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恒致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锦丰镇锦兴路27号18幢1楼,租用厂房面积1089.85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2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本项目年产塑料制品50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苏州通森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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