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规定,2026年10月21日我局受理昆山市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电话:0512-57379128
0512-57379110 传真:0512-57379127
通讯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生态环境窗口(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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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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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优尼科绝热技术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电池用防火隔热片生产项目 |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横贯泾路18号4号厂房 |
苏州优尼科绝热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苏州优尼科绝热技术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电池用防火隔热片生产项目公示文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