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0版(10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1项)》《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4.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指导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512-65112865。
征集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4日
附件3+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4.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指导意见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