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苏州市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项目”项目由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承担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交《2019年度苏州市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并于6月23日通过市财政局复核,达到预定目标和要求。
特此公示。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