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
二、服务标准、要求
根据《2021年度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使用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的13个项目,开展使用绩效自评价工作,于2022年10月底前形成《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公示时间
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
四、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65112859
业务投诉电话:65112807
附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协议供货询价单(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