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
二、购买方式
定向委托
三、承接主体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13,600.00)
五、服务内容
根据《2021年度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针对使用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的13个项目,开展使用绩效自评价工作,于2022年10月底前形成《2021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切块苏州市区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价报告》。
六、公示时间
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30日
七、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65112859
业务投诉电话:65112807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