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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审批前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9-09 15:15   访问量: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831

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建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实施增容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12万吨工程项目,项目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五方路南侧原厂区内。扩建项目完成后城南污水厂总处理能力为12万t/d,中水回用2.4万t/d,尾水排放总规模9.6万t/d(3504万t/a),对厂区东侧三多港西岸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扩建,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9'59.5",北纬31°6'5.3"。尾水排放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和表2、表3相应标准。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1051.2吨,氨氮52.56吨,总磷10.512吨,总氮350.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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