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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0-26 14:15   访问量:

我局拟对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831

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苏州市相润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拟实施相城区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与扩建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及东侧空地,项目完成后漕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9万t/d,尾水排放总规模3285万t/a。入河排污口仍设置在原一期排污口位置,位于厂区西侧的胜岸港东岸,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4′2.36″,北纬31°27′55.86″,尾水经胜岸港生态湿地工程净化后汇入黄埭塘。尾水排放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和表2、表3相应标准。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985.5吨,氨氮49.275吨,总磷9.855吨,总氮328.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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