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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2-08 11:14   访问量: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省督20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分散在多部门,组织推进不力导致底数不清。大量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纳入编码登记管理,仅叉车、农机就达20余万辆;2021年全市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1118台,超标率达15%。

二、整改实施主体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重点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进职能部门平台间的数据对接,实现相关职能部门牌照管理和登记注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合并。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的宣传引导,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摸清底数。

(二)强化使用环节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满足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使用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四、目标任务

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工作,摸清底数。强化使用环节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为尽快摸清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确保在用机械应编尽编,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起,我局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数量为81900台,居全国第三。(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扬尘办、大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及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住建、交通、水务、园林、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配合、保质保量,加快推进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二)推进相关职能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共享。按照省条例要求,与农业部门开展信息交互,目前共有170709台农用机械实行登记管理。(三)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的宣传引导。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媒体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进行宣传引导。(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和规范使用,共计立案处罚87家使用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0日)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65234813

电子邮箱:zfjjdc@hbj.suzhou.gov.cn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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