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苏州市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0.75万吨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831
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0.75万吨项目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苏州市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实施新建日处理生活污水0.75万吨项目,项目位于吴江区桃源镇文家港北侧现厂区预留地内。扩建项目完成后苏州市吴江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处理能力为1.5万t/d,中水回用20%,尾水总排放规模1.3万t/d(474.5万t/a)。尾水经新建湿地工程处理后通过文家港北岸的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文家港,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0′15.44″,北纬30°49′1.9″。尾水排放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和表2、表3相应标准。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COD142.35吨,氨氮7.1175吨,总磷1.4236吨,总氮47.453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