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2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单位清单
审批依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道路交通管制需要在夜间装卸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夜间作业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
提示:列表显示数据与登记数据一致,共计1张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施工地址 施工单位 申请开始时间 申请结束时间 作业内容
1 相城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CSH-TJ02) 春申湖西路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21 22:00 2/23 6:00 MJS桩、冠梁、主体砼、三轴水泥搅拌桩、路基、挡水墙等浇筑;其他相关作业(土石方外运、土方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