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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8-27 16:58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何山大桥重建110kV鹿门11C4线、110kV阊乐11A线迁移工程等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1164、0512-65112902

    邮    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何山大桥重建110kV鹿门11C4线、110kV阊乐11A线迁移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虎丘区狮山街道境内

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普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1)本工程新建双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800米,其中一回110kV鹿门11C4线电缆选用ZB-YJLW03-64/110kV-1×630mm2,另外一回110kV阊乐11A4线电缆选用ZB-YJLW03-64/110kV-1×400mm2;

本工程电缆通道总长800米,其中利用钢箱梁段通道长294米,新建电缆通道长506米:新建1.4×1.8电缆沟214米,新建1.6×1.9电缆沟12米,新建12+4孔MPP排管280米。

注:本工程新放4根24芯光缆路径长800米,4根光缆路由分别为何山变-金门变、寒山变-三香路、何山变-城西变、何山变-彩虹变。

(2)本工程拆除双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720米,其中一回110kV鹿门11C4线电缆,另外一回110kV阊乐11A4线电缆。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根据同类项目,施工噪声源强在65dB(A)~99dB(A)之间,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4)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5)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

2.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科、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4)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保护措施符合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达标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3.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含有大量悬浮物,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向京杭运河排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随意堆弃,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电缆管廊上方进行复绿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京杭运河影响很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弃。(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拆除线路产生的导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及时清运减少土地占用。(4)本项目将产生废弃土方约1884m3,其中绝大多数为软基处理废方,具有一定的肥力,弃方临时堆存在临时堆土场后,841m3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和沿线绿化工程,其余1043m3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沿线周围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本项目迁建线路距枫桥风景名胜区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最小直线距离约10米,不在枫桥风景名胜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向枫桥风景名胜区排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随意堆弃,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电缆管廊上方进行复绿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完全消除对枫桥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并将对枫桥风景名胜区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 运行期

1.运行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声环境保护措施: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3.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不涉及废水产生及排放。

4.运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不涉及固废产生及排放。

6.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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