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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2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9-20 18:16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902、0512-65111164;邮箱:fsc4@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检核联(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石泾港路1280号新索工坊生物医药产业园七期7号楼地下室、一层、二层

中检核联(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7号楼一层和二层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在地下室新建项目配套的放射性废水衰变间;拟外购3H、14C、18F、32P、35S、47Sc、64Cu、67Cu、67Ga、68Ga、89Zr、89Sr、86Y、90Y、111In、99mTc、103Pd、123I、124I、125I、131I、153Sm、161Tb、177Lu、186Re、188Re、211At、212Pb、213Bi、225Ac、227Ac、227Th、228Th、223Ra、224Ra共35种放射性核素原液或使用核素发生器68Ge(68Ga)(4柱/年)、99Mo(99mTc)(40柱/年)、188W(188Re)(3柱/年)淋洗子体放射性核素68Ga、99mTc、188Re开展放射性药物的标记研发,标记研发的放射性药物用于公司内部动物实验或销售给客户单位开展科研实验;配备1台大动物PET/CT(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420mA,属III类射线装置)、1台小动物SPECT/CT(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mA,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动物成像扫描,大动物 PET/CT拟使用放射性药物18F进行校准,小动物SPECT/CT拟使用放射性药物99mTc进行校准;拟在实验室内开展公司内部动物实验过程中采集或由外部委托方提供的血液、尿液、动物组织等实验样本的检测。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5E+09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X射线、γ射线、表面污染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3)本项目辐射防护屏蔽落实设计要求,辐射防护效果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辐射警示标识等辐射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4)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5)项目运行产生的固态、液态放射性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可解控的放射性废物达到贮存期且经检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可解控处置。不能解控的放射性废物定期减容,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该项目放射性三废处置应符合《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相应标准。(6)配备必要的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表面沾污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7)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个人剂量。(8)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相应专业类别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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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弗泽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项目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观致路4号

江苏弗泽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华衍低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办公楼一楼实验室新建1台XG-160ST/C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25mA,额定功率200W,属Ⅱ类射线装置),在2-2车间理化实验室新建1台UNC160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mA,额定功率480W,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产品的质控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X射线。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2)辐射防护屏蔽落实设计要求,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按照要求配备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急停按钮、钥匙开关及监视装置等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4)配备必要的巡测仪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5)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个人剂量。(6)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相应专业类别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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