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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2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10-26 18:16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220千伏董昭4X82线、220千伏金董2X94线线路工程、江苏苏州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10千伏用户接入工程等2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1164、0512-65112902

    邮    箱:fsc4@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220千伏董昭4X82线、220千伏金董2X94线线路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璜泾镇、常熟市碧溪街道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线路路径总长约16.2km,其中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8km,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12km,涉及杆塔52基,导线型号为2×LGJ-300/25钢芯铝绞线。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工程已建设完成,采取的生态环保措施如下:(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河流水体,未向附近水体排放废水;(4)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并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塔基周围土地进行绿化或复耕,及时恢复临时用地原有土地使用功能。(6)本项目临近常熟市盐铁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和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远离常熟市盐铁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和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不排入常熟市盐铁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和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本项目涉及的管控区域范围附近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施工区域外活动。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在施工场地周围洒水抑尘,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不超载。

4.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如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线路施工时产生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期间未向附近水体排放废水。(2)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居住点的污水处理系统。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如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二、 运行期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架空输电线路建设时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沿线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架空线路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减轻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3.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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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苏苏州昆朋瞳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10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张浦镇、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

苏州优格茗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包含2项子工程:

(1)吴淞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部分:

吴淞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位于昆山市张浦镇):

将淞直线在站外采用电缆改接至待用1间隔,设备均利用现有设备。

拆除原淞直线AIS出线间隔1个及间隔内设备及母线,利用场地扩建3个GIS电缆出线间隔。

(2)线路部分:

吴淞~昆朋110千伏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线路路径总长约4.729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029km(其中0.187km位于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余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7km(均位于昆山市张浦镇)。

新建双回路铁塔16基,含接地装置,新建架空线路导线采用2×J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20复合地线光缆。

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kV-1×1000mm2电力电缆。

新建双回土建通道0.7km,采用12φ200+6φ100独立土建通道。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8)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保护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一档跨越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跨越长度约0.28km,不在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立塔,同时采用无人机等展放导引绳方式,分段放飞分级展放完成跨越段的架空线路导线和地线的架设。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禁污染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水体。

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合理设置围挡及移动式声屏障,削弱噪声传播;(3)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4)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3.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等;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具体为: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落实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实施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有效清洗出入车辆、车辆密闭运输、实施工地扬尘监测、实施远程视频在线监控、实施喷淋洒水抑尘、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确保扬尘排放满足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制作并张贴扬尘控制承诺书,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

4.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施工点附近民房或单位宿舍,变电站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水泵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一档跨越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跨越段长度0.28km。施工期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在吴淞江及附近的水域内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严禁向上述水体排放废水、污水,倾倒废弃物,乱丢弃各类垃圾等。确保昆山市吴淞江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水体水质不受影响。

5.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分类处理;(2)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并妥善处置。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①本项目架空线路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220kV同塔双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0m,220/110kV混压四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3m(110kV),110kV同塔双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m,确保线路沿线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②部分110kV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声环境:①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220kV同塔双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0m,220/110kV混压四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3m(110kV),110kV同塔双回架设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m,以降低可听噪声,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②部分110kV线路采用电缆敷设,本期仅土建工程,不敷设电缆,运行期间无噪声影响。

3.生态: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产生的垃圾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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