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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公告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9-04 15:08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4日我局对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5日-9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65111164、0512-651129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苏环辐评〔202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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