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
|
适老版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互动平台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
固废管理
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12-23 12:35 访问量:
详情请见附件:
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