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260号)、《吴江区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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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wjhbj_jhk@126.com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2201-320543-89-01-320723年产气缸6万件、接头550万件、阀类产品260万件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975号 |
埃迈诺冠气动器件(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科瑞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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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2〕09第0061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2 |
2106-320543-89-01-767496年产TFT-LCD显示屏、OLED显示屏、AMOLED显示屏、显示屏材料(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及光电子器件2500万台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808号 |
苏州璨曜光电有限公司 |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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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2〕09第0062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埃迈诺冠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璨曜 环评全本-公示版
埃迈诺冠苏环建诺[2022]09第0061号
璨曜苏环建诺[2022]09第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