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44号)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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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不用于生产)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荷花村 |
苏州创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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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4〕09第0010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创标苏环建诺[2024]09第0010号
创标实验室环评报告附图附件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