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44号)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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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2205-320509-89-01-554005年产电机绝缘系统5万台、绝缘材料2500吨、复合材料2000吨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北厍厍星路东侧 |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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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建诺〔2024〕09第0009号(全文链接见附件) |
太湖电工环评整本(公示版)
太湖苏环建诺[2024]09第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