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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3-07 15:00   访问量:

一、   背景和依据

《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于201515日发布实施以来,建立健全了我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工作机制,在减轻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影响、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2014119)的印发实施,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在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后期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和《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府办(20163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和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实际对《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修订工作,出台了新的《预案》

二、   修订过程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和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际,20176月上旬至11月中旬市环保局拟定了《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201711月下旬至20181月上旬两次征求各县级市(区)及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书面反馈意见9份,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形成《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报请市政府审核,223日印发。

三、   主要修订内容

(一)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预案规定“本预案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由固体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由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过程中因交通运输事故、非法处理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这与原预案只强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表述相比有较大调整,使预案适用范围更全面,更符合当前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

(二)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了修订,使得事件分级与《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更好地衔接。

(三)事件分类

结合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性质和固体废物的类别,将事件分为突发事故引发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污染环境事件、非法倾倒或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以及涉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四类。在原预案基础上,对事件名称、内容表述做了一定调整,使预案事件分类更清晰,更合理。

(四)指挥部成员职责

修改和调整了部分指挥部成员职责,使职责分工更加明确。

(五)预防措施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出强调各固体废物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

(六)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增加了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七)后期工作

细化了后期工作的内容,将其划分为“善后处置、损害评估、事件调查”等环节,增加了对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进行“损害评估”的要求。

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应对体制、机制,提高了预案的实用性、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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