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依规严管与有力有效服务相结合,奏响“四敢”发展强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展现生态环境部门作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并于5月16日至5月30日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感谢广大群众对《“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促进环境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关注,还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