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公示>拟审批公示
2022年9月2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9-20 13:38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海跃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只包装箱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0-20229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63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海跃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只包装箱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姚家浜村苏同黎路3353

苏州海跃包装有限公司

苏州弗兰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海跃包装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姚家浜村苏同黎路33532240.48m2厂房,拟建设生产年加工100万只包装箱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只包装箱。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苏州甪直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吴淞江。

废气:本项目印刷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P1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对噪声的治理措施如下: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车间门窗采用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声污染源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

本项目废纸板属一般固废,废纸板可出售处理;废抹布、废包装桶。印刷废液、油墨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苏州业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电子产品1亿片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45

苏州业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弗兰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租用苏州金惠玻璃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45号闲置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3339㎡进行生产,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苏州业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电子产品1亿片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电子产品1亿片。

1)废水

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苏州甪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2)废气

混胶、成型、印刷、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搅拌过程颗粒物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东侧成型车间及西侧成型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为厂房和道路,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的治理措施如下: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车间门窗采用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声污染源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设备安装减振装置;生产时将车间门窗关闭,车间周边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

边角料、胶带纸、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处理;

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

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年扩建扁线定子绕组10000台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迎宾西路999

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吴环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511日,现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利用厂区已建厂房现有空置预留区域,新购置烘箱4台、真空压力浸漆机1套、绝缘纸成型设备1台、线成型机2台、涂敷机1台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扩产扁线定子绕组10000台的生产能力。

1、废气:扩建项目5#1F有机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26mDA002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少量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5#2F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静电式焊烟除尘器(TA003)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甪直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边角料、次品、废树脂、废包装材料、除尘系统收尘及废滤材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包装桶、漆渣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开发维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信息处
地址:苏州市竹园路6号狮山金融创新中心5号楼16层-18层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
网站标识码:3205000017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