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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仓市)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4-24 13:08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3595087
        箱:tchjyxpj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剑派实业有限公司扩建汽车紧固件(8.8级及以上)项目 太仓市双凤镇建园路2号 苏州剑派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汇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建成后,建园路2号厂区的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紧固件(8.8级及以上)800万件(约31300吨)。 1.废气: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淬火、回火、除油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尾气依托现有的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涂覆、离心、固化、冷却废气收集后经“表冷器+过滤系统+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尾气通过新增的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除锈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新增的2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冷镦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须保持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环境保护目标;2.废水: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气处理设施中水喷淋用水、表冷器用水各自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委托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固废:危废(漆渣、废油雾毡、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成型油、废油、油泥)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钢丸、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减震、隔音、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达标。 /
2 苏州金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新建水马、围挡、护栏等交通设施产品生产项目 太仓市沙溪镇兴溪路68号 苏州金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苏州和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年产水马、围挡、护栏等交通设施产品40万件。 1.废气:项目加热挤出、模具成型、中空成型、旋转加热、滚塑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2.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委托沙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固废:项目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委托环卫清运;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后达标。 /
苏州剑派扩建项目审批承诺书

苏州金远项目审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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