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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10-14 15:53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905761

  邮   箱:wjhbj_jh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化纤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南路2号

吴江市中谊纺织有限公司

苏州晨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化纤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接入吴江市平望镇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尾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抽运至苏州市吴江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待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后则须纳管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4.你单位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6.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7.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2

化纤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金联平东路锦程花园东150米

吴江市万利针织有限公司

苏州晨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化纤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接入吴江市平望镇金联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尾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入苏州市吴江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放。

2.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4.你单位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6.按报告表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7.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3

2604-320509-89-02-948367年产尼龙石墨烯纤维 600 吨、抗静电功能纱线 200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菀南工业园南新路北侧、菀南路东侧

常隆塑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晨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年产尼龙石墨烯纤维 600 吨、抗静电功能纱线 200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非甲烷总烃、乙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8.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4

2507-320509-89-01-544270新建宠物医院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高新路910号

苏州市铭泽宠物医疗有限公司

苏州绿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宠物医院项目

1.项目宠物服务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8.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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