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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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宏莱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吸尘器、打印机等塑料零部件110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2〕06第0011号 |
2022-1-26 |
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华搏生物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与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2〕06第0012号 |
2022-1-26 |
3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日立电线(苏州)有限公司扩建130万个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接线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2〕06第0013号 |
2022-1-26 |
苏环建〔2022〕06第0011号苏环建〔2022〕06第0012号苏环建〔2022〕06第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