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8月1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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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立升膜分离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 |
苏环建〔2022〕07第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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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
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丰成包装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纸箱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 |
苏环建〔2022〕07第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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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
3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汽车钎焊式水冷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 |
苏环建〔2022〕07第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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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
4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扩建生产打印机配件、汽车塑胶零部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 |
苏环建〔2022〕07第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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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