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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张家港市)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10-20 15:23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0日-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芯核半导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360套不锈钢半导体加热盘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6〕82第0126号

2026年10月20日

2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曜辰新材(张家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万平方米PVB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6〕82第0127号

2026年10月20日

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锻造搬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6〕82第0128号

2026年10月20日

苏环建〔2026〕82第0126号苏环建〔2026〕82第0127号苏环建〔2026〕82第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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