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住建局、市容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
为切实提高政府规章《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审核质量,我办组织市、县联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专家论证、组织集中修改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听取各地、各部门、相关行业、有关专家对《办法》送审稿、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有序推进《办法》的审核工作。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经研究,定于12月15日 (星期四)全天(9:30开始)在胥城大厦一楼丹桂厅再次组织对《办法》(修改稿)进行集中修改。此次修改完善后,我办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负责人准时出席修改会议。
附件: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改稿)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