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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30 17:47   访问量:

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2017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予以反馈。

1、邮箱:szhbwfc@126.com;

2、联系人:吴高鹏 电话0512-65248004 传真:0512-65248004。

附件: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doc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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