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方案》(苏环办﹝2023﹞2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特制定《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512-65238970。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4日
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