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3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创建考核验收评审
二、服务标准、要求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管理规程和指标的通知》(苏环办字﹝2017﹞260号)组织专家完成2023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创建考核验收评审,按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推荐镇、村排名,出具《2023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验收评审意见》。
三、购买预算
3.5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23年5月31日-6月6日
五、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6112823
业务投诉电话:6511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