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2021年度苏州市伴生矿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
二、购买方式
定向委托
三、承接主体
1. 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院
2. 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五、服务内容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230号)的要求,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4家伴生矿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工作。
六、公示时间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1日
七、反馈及投诉方式
联系电话:68260922
业务投诉电话:65112807
日期: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