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资源规划、园林绿化、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空间管控不力、监管缺失,生态侵占、破坏多发频发”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资源规划、园林绿化、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空间管控不力、监管缺失,生态侵占、破坏多发频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三、重点措施
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分工协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长效措施;三是落实属地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落实管控。
四、目标任务
强化生态空间监管,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责任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苏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方案》。二是定期对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人类活动变化进行遥感监测,组织各地进行核查,督促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该项工作长效开展中。三是各地全面开展生态空间管控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乌峰顶宕口问题整改顺利通过省级销号验收。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运用“苏州•慧选址”等信息平台,实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矢量数据等信息共享互通,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分工合作,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经过整改落实,我市强化了生态空间管控,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了有效监管,提升了生态保护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向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65221876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zrc@hbj.suzhou.gov.cn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0日